结构推理 简述留置权的特别消灭事由。
【正确答案】留置权的特别消灭原因,是只能引起留置权消灭的特殊事实,既不能适用于其他担保物权,也不能适用于其他物权,主要有:(1)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为债权人接受。留置权成立后,法律准许债务人在另行提供担保,并为债权人接受的情况下,由债权人将留置财产返还债务人,消灭留置权。(2)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财产的占有。所谓丧失占有,留置权人不仅要丧失直接占有,也要丧失间接占有。留置权人对占有的丧失,包括其占有为他人侵夺以及留置权人自己放弃占有。但并不是所有非因留置权人意思而丧失的占有都会造成留置权的消灭,只有当该占有无法依占有保护规则请求返还占有物时,留置权才最终消灭。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