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国家责任的一般形式有如下几种:
(1) 继续履行。要求继续履行是受害国对于不法行为可作出的一种合理反应。即使责任国遵守了停止不法行为和对造成的损害提供充分赔偿的义务,也不能因而解除它继续履行所违背之义务的责任。
(2) 停止和不重复。当一国际不法行为是持续性的时候,责任国则有义务停止该行为,并在必要时提供不重复该行为的适当承诺和保证。停止在于未来履行义务的消极方面,涉及保证停止持续性不法行为。承诺和保证不重复则起着预防的作用,可以说是对未来履行义务的积极巩固。
(3) 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将国际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恢复到实施不法行为以前所存在的状况。它是受害国可援用的第一种赔偿方式。
(4) 补偿。补偿是责任国对国际不法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一种方式。它通常在恢复原状不可能或不足以赔偿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时采用,是国际实践中最普遍采用的一种赔偿方式,以金钱的形式表现。补偿包括对国家本身所受非物质损害的赔偿和对自然人或法人所受损害的赔偿。
(5) 抵偿。抵偿是对国家所受非物质损害或精神损害予以精神上赔偿的一种方式。在恢复原状或补偿不能充分赔偿一国际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时,责任国则有义务予以抵偿。抵偿可采取正式道歉、承认不法行为和表示遗憾等形式。
上述国家责任的形式可以单独采取,也可以合并采取。这一般地取决于国际不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以及受害者的要求。而且,责任国不得以其国内法的规定为理由拒绝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