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A公司向日本B公司以CIF大阪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B公司又将该货物转卖给韩国C公司,货到日本后,B公司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但仍将货物转运至韩国。然后,B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凭韩国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请问:A公司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十八条(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第三十九条(1)买方对货物不符合合同,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合合同情形的性质,否则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权利。本案例中货到日本后,B公司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但仍将货物转运至韩国,表明B公司丧失了声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权利,所以A公司可不退货。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