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样品采集
采样前计划 | 目的、时间、地点、频率、数量、检测指标及质控方法 |
采样前准备 | 采样设备、采样单、记录笔、样品标签、运输工具等。采集后空气体积需根据当日温度和大气压换算为标准体积,因此温度仪和空盒气压表为必带设备 |
采样点选择 | 依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 |
1.公共场所室内空气
(1)化学污染物现场采样布点要求:
1)数量:室内面积不足50m2的房间设置1个点,50~200m2设置2个采样点,200m2以上设置3~5个采样点。
2)分布:室内1个测点的设置在中央,2个采样点的设置在室内对称点上,3个点的设置在室内对角线四等分的3个等分点上,5个点的按梅花状布点。
3)高度:距离地面高度1~1.5m,距离墙壁不小于0.5m。
4)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通风道等。
(2)微生物现场采样布点要求:
1)数量:室内面积不足50m2的房间设置3个点,50m2以上的设置5个采样点;
2)分布:采样点按均匀布点原则布置,室内3个点的设置在室内对角线四等分的3个等分点上,5个点的按梅花状布点。
3)高度:采样点距地面高度1.2~1.5m,距离墙壁不小于1m。
4)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通风道等。
2.住宅、办公建筑物及其他室内环境空气
(1)采样布点要求
1)环境要求:采样前,应关闭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至少12小时。采样时,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仍应保持关闭状态。使用空调的室内环境,应保持空调正常运转。
2)数量:应根据所调查的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原则上小于25m2的房间设置1个点;25~<50m2的设置2~3个采样点;50~<100m2的设置3~5个采样点;100m2及以上的至少设置5个采样点。
3)布点方式:单点采样在房屋的中心位置布点,多点采样按对角线或梅花状均匀布点,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和热源,距墙壁的距离应大于0.5m,距门窗应大于1m。
4)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为0.5~1.5m。
(2)采样时间和频率
1)年平均浓度:至少采样3个月。
2)24小时平均浓度:至少采样20小时。
3)8小时平均浓度:至少采样6小时。
4)1小时平均浓度:至少采样45分钟。
(3)采样仪器:采样设备噪声应小于50dB(A)。根据不同的污染物特点选择仪器。
(4)采样方法选择:可先进行筛选法采样,当检验结果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时,必须采用累积法采样,即按照年平均值、24小时平均值、8小时平均值的要求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