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于2011年6月1日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同城使用的支票给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11年6月20日,丁公司请求丙银行付款时遭拒。丙银行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有( )。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需要按期提示付款,开具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付款人实有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