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 )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本级人民政府
本级常务委员会
本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