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赵某从钱某处购得一家汽车修理公司。合同规定:赵某用现金购买支付部分购买款项。其余所欠款项由赵某用公司每年净利润25%偿还,并规定“以公正合理的方式计算净利润”。但是,赵某并不清楚净利润的基本计算方法。第一年营业期满后,赵某在计算净利润时,采用了如下规则:从客户手中收到现金时才确认为收入;只要公司支付了现金就确认为当年的费用。为此,赵某对以下收入和费用进行了处理: 1.为吸引客户,办理刷车优惠卡预收现金15000元,全部确认为本年的收入。(据统计,其中只有5000元才提供了刷车服务)。 2.有两位客户尚拖欠本年汽车修理款36 000元,未能确认为本年收入; 3.购买修理用材料、配件等本年共支出11万元,全部确认为本年的费用(后经盘点发现,还有7 000元配件和材料积压在仓库); 4.购买二手车一辆,双方协商价格50 000元,暂付25 000元。该车购买时预计尚可使用5年。已经支付的25 000元全部确认为本年的费用。 5. 购买修理用设备15 000元,也全部确认为本年的费用。 6.公司所得税率为25%。 要求分析: (1)如果你是钱某,你同意赵某对本年收入和费用的上述会计处理吗?为什么(即指出赵某的上述会计处理违背的具体会计规范)? (2)说明每一项业务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3)赵某采用上述会计处理方法得到的净利润数额与实际数相比,是大还是小?按其一定比例计算的应当支付钱某的欠款数额是多还是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