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不服区生态环境局作出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不经行政复议,直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故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