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 )不属于禁止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区域。
江河
水库
海口
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