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系某舰队训练班副班长。某日,训练班营地南门岗哨值班任务由甲负责。甲于晚上7点准时来到岗哨值班,突然想起次日外出游玩的事还没有与朋友商量好,遂将值班使用的五四式手枪放在岗楼内,并委托居住在岗楼旁边的农民丁某照看岗楼。甲离开岗楼后到本团招待所,找到朋友商量好游玩的事并一起玩耍。到晚上8点50分左右,甲返回执勤的岗楼,却发现岗楼的门锁被撬,岗楼内的手枪被人盗走。
问:甲的行为构成何罪?理由何在?
【正确答案】甲的行为构成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擅离职守,是指擅自离开正在工作的岗位,玩忽职守则是指行为人在军事指挥、值班、值勤工作中不负责任。所谓严重后果,是指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引起重大军事利益的损失。本案中,甲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违反规定将岗亭照看交给与职权无关的农民,并且外出长时间不归,导致出现枪支被盗窃的重大损失,符合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构成特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