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3)关于王某转让合伙份额给朱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1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正确, B选项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但是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内部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让合伙份额的受让人,应当对受让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