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2012年取得股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股息、红利收入100万元,让渡专利使用权收入1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______万元。
A.1.5
B.1.55
C.1.8
D.1.85
A
B
C
D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而接受捐赠收入在会计上属于营业外收入,不应当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由题目提供的数据可以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的60%=3×60%=1.8(万元)>营业收入的5‰=(200+100+10)×5‰=1.55(万元) 所以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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