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3.
《大清民律草案》的最后一编是( )
A、
债
B、
物
C、
亲属
D、
继承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由修订法律馆与礼学馆共同承担,修订法律馆委托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起草民律草案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后两编亲属与继承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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