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
甲(19周岁),盲人,因琐事将朋友打成重伤。甲具有相对刑事责任能力
B、
乙(20周岁),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C、
丙(19周岁),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期间抢劫。丙对抢劫罪不负刑事责任
D、
丁(22周岁),酒醉后将别人停在路边的汽车砸坏,事后完全不记得此事。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他们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只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是指既聋且哑的人。因此AB项错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丙应当对抢劫罪负刑事责任,C项错误。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醉酒的人犯罪与普通人犯罪一样,醉酒者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D项正确。因此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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