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有一台进口踏步机出售,遂在某网站张贴公告。马某看到出售信息后,立即与刘某取得联系,4月5日,马某到刘某处看过该踏步机,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价款5万元,分5期支付,当日支付1万元,之后每月1日支付1万元,8月1日付清全款;付清3万元时,马某取走踏步机,但付清全款时所有权转移;如果马某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0%时,刘某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多选题 根据买卖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所有权转移前,出现下列情形对刘某造成损害的,刘某有权主张取回踏步机(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BD: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的,出卖人可以主张取回标的物;(2)选项CE: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的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取回标的物;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的买卖合同中,对买受人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情形下,第三人已经依法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出卖人不能主张取回标的物。
多选题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刘某有权主张“如果马某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0%时,刘某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的约定(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违反上述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可以主张该约定无效。本题中,约定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10%,就有权解除合同,损害了买受人的利益,故买受人有权主张无效。
多选题 假设6月1日,马某付清3万元取走踏步机,次日遭遇地震导致踏步机灭失。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B: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对风险的转移没有约定,故自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马某承担;(2)选项CDE:合同法关于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不适用于不动产,本题中的踏步机为动产,所有权保留条款有效;故即使踏步机已经交付,所有权也没有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