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张某和陈某因为某古董花瓶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该古董花瓶归张某所有,陈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张某申请对该古董花瓶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安某主张对该花瓶的权利,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审查,认为其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其异议,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安某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
  • B.安某对该裁定可以申请上级法院复议一次
  • C.安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本案进行再审
  • D.安某可以向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中是案外人安某对执行标的(古董花瓶)向执行法院主张权利,构成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对该异议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认为与原生效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执行异议之诉)。本案中生效裁判判决该花瓶(执行标的)归张某所有,据此对该花瓶采取执行措施,案外人安某对该花瓶主张权利,显然是认为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而不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显然,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同时,本案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而不是对执行行为异议,不能通过复议途径救济,所以B选项错误。
   有同学提出,案外人安某提出了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裁定中止或者驳回后,属于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情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改变或者撤销原判自无问题。但改变或者撤销原生效裁判还有一种方式——第三人撤销之诉,那案外人安某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裁定中止或者驳回后,案外人安某能否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来实现撤销或者改变原判的目的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根据新《民诉解释》303条第2款规定“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本案D选项错误。图示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