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32.关于法律的公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三节中的法律的公布。法律的公布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使法律为民众所知,在此基础上方可依法行事和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民众无从知晓则逻辑上无所谓遵守和违反,B选项正确;作为法律制定的重要步骤,当然应由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机关和法定方式进行公布,在我国法律的公布的主体是国家主席,但是作为前提是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公布,亦即国家主席行使的是形式意义上的公布权,C、D选项正确;但是,作为法律公布的前提性内容,被公布的法律必须是已经被依法通过,A选项忽略了这一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