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的叔叔从国外回来,与11岁的甲约定,若其考试获得第一名,则给予其一万元作为奖励。后甲考试得了第一名,接受了这一万元。则甲与其叔叔的约定属于( )。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有效的民事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甲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叔叔就获得一万元奖金的约定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无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可认定为有效。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