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行政责任的内在实施条件主要表现为履行行政责任的行为主体所应当具有的各项权利,其中又可分为基本权利和一般权利两部分。
(1)基本权利
①人格保障权。行政官员(在资本主义国家与文官重合)在工作中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不论其政治派别、种族、肤色、宗教、民族、性别、婚否、年龄或身体状态如何,不因上述因素而受到歧视,包括同工同酬和因工作优异而获得同等刺激和奖励的权利。人格保障权是确立和确保行政责任的首要内在条件。
②身份保障权。行政公务人员一经正式任用就成为一种终生职务,按照法律规定,非有重大过失而不得对其加以免职或开除,辞退或解聘。
③职务保障权。行政公务人员非依法不得被撤职、降职以及给予其他足以影响其职务的行政处分。同时,政府为揭露违法行为、管理不善、浪费资财、滥用职权、危害公共健康或公共安全的官员提供保障,使之不受打击报复。
(2)一般权利
①公物使用请求权。包括公物与公款。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为完成国家所委任的行政管理事务、开展行政活动,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就必须有使用必要的国家物材和资财的权利。比如房屋、设备、用具、差旅费和其他行政开支。
②行使职务了解权。行政机关和行政官员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有权了解与其职权、职务、职位相关的表现如资料、材料、文件、指示等的一切国家信息,包括属于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的信息。这种权利是特定的行政行为主体全面了解背景、准确判断情况、以正确做出行政决策、开展行政管理活动的必要条件。
③执行公务保障权。任何妨碍行政机关和行政官员执行其职务的行为都在法律、法规禁止之列,并要受其追究和制裁。只有行政行为能够得到保障,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才能顺利进行,行政责任也才能得以确立。
④行政裁量权。又称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和政府官员在一定的法律规范之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所享有的自由酌量完成任务的方式方法和解决问题的权力,即有条件的行为选择权。这种权利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官员在既定的范围以内,可以采取自以为恰当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处理所管辖的行政事务。在行政责任内在的实施条件中,裁量权是核心,也是特定的行政行为主体适时、适地、适人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条件。
⑤自由申辩权。行政机关和行政官员有就自身的行政行为进行申辩或说明理由的权利。但是,自由申辩并不等于狡辩,更不等于推卸责任,而是对既定事实陈述真相和制约因素,以避免不恰当的行政处分以及其他追究行政责任的形式。自由申辩权及其相应的自由申辩制度,是保证廉明公正行政原则,保护行政官员工作积极性,健全行政责任机制的重要一环。
⑥确认事实权。无论是行为主体还是追究行为主体都有确认事实的权利,确认事实是保持行政责任顺利实施准确性和有效性的必要条件。在这里,事实既包括特定行为主体的主观原因,也包括所处环境的客观原因,即动机与事实的统一。在任何情况下,认定事实都是实现行政责任所包含的制裁机制的首要条件,构成确立和确保行政责任的重要依据。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