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丁四位股东,现在甲乙丙决定解散公司,但是持股20%的丁股东不同意解散,丁主张由于没有得到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所以此时不可以解散公司。丁的主张是正确的。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题中丁的主张不成立,公司可以解散的。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