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税收要素的基本内容。无
【正确答案】

税收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减免税、税收加成与附加、纳税期限。

(1)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纳税义务人一般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所谓“有效”,就是为了征管和缴纳税款的方便,可以允许在法律上负有纳税义务的同类型纳税人作为一个纳税单位,填写一份申报表纳税。

(2)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通过规定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被列为课税对象的,就属于该税种的征收范围;未被列为课税对象的,就不属于该税种的征收范围。

①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计税依据在表现形态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即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在这种情况下,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另一种是实物形态,就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面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在这种情况下,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不一致的。

②税源

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税源的大小体现着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直接来源是一定的货币收入,而一切货币收入都是由社会产品价值派生出来的。课税对象是据以征税的依据,税源则表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③税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简单、明确,没有另行规定税目的必要。在我国现行税法中,列举税目的方法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细列举,即在税法中按每一产品或项目设计税目,属于本税目列举的产品或项目,则按照本税目适用的税率征税;另一类是粗列举,即在税种中按两种以上产品设计税目,本税目的征税范围不体现为单一产品,而是列举的两种以上产品都需按本税目适用的税率征税。

(3)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税率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绝对量形式规定的固定征收额度,即定额税率,它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另一种是按相对量形式规定的征收比例,这种形式又可分为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它适用于从价计征的税种。

①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税额与课税对象呈正比例关系。比例税率又可分为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和有幅度的比例税率。

②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指同一课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表现为将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按照税率累进依据的性质,累进税率分为“额累”和“率累”两种。“额累”和“率累”按累进依据的构成又可分为“全累”和“超累”。

③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这种税率是根据课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可以是重量、数量、面积、体积等自然单位,也可以是专门规定的复合单位。定额税率在表现形式上可分为单一定额税率和差别定额税率两种。在同一税种中只采用一种定额税率的,为单一定额税率;同时采用几个定额税率的,为差别定额税率,其形式有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和分类分项定额税率。

(4)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①减免税的基本形式

a.税基式减免,这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b.税率式减免,即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c.税额式减免,即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抵免税额以及另定减征税额等。

②减免税的分类

a.法定减免,凡是由各种税的基本法规定的减税、免税都称为法定减免。法定减免必须在基本法规中明确列举减免税项目、减免税的范围和时间。

b.临时减免,又称“困难减免”,是指除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的其他临时性减税、免税,主要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特殊的暂时的困难,而临时批准的一些减税、免税。它通常是定期的减免税或一次性的减免税。

c.特定减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税收的基本法确定以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所作的新的减免税补充规定;二是在税收基本法中,不能或不宜一一列举,而采用补充规定的减免税形式。

③税收附加与加成

税收附加也称为地方附加,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收的列入地方预算外收入的一种款项。税收附加由地方财政单独管理并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自行变更。税收加成是指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和税额。和加成相适应的还有税收加倍,即在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加征一定倍数的税款。

(5)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上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广义的纳税环节指全部课税对象在再生产中的分布情况。狭义的纳税环节是指应税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纳税的环节,具体指每一种税的纳税环节,是商品课税中的特殊概念。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收课征制度划分为两类: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6)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按期纳税、按次纳税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一般来说,商品课税大都采取“按期纳税”形式;所得课税采取“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形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