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款能力,并有确切证据证明,遂于8月1日中止履行,并通知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经营状况恶化,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