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意思表示的要素
[解析] 此题颇具理论性,应结合意思表示的有关理论进行分析。意思表示的要素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其中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教授甲发出了订立买卖合同的要约,且要约已经生效。乙签名时,并未认识到在签字本上的签字有承诺的法律效果,以为是在签到,欠缺目的意思,不构成意思表示,不属于承诺。故买卖合同尚未成立。选项A错误的原因在于,在日常生活中,签字本上的签字不能作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意思表示对待,因此不能采用推定的方式确认乙行为的法律效果。选项B错误的原因在于,重大误解指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为有瑕疵的意思表示,而此意思表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表示产生了差异。而本题中乙的行为并无意欲发生购书这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自然不存在重大误解的可能性。欠缺目的意思的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也就不可能构成重大误解。选项C错误的原因在于乙的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不属于承诺,更不是附条件承诺。所以D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