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8年1月1日小王与某企业订立劳动合同。2008年6月1日,该企业以小王旷工三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向其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小王不服,决定维护自己的权益。下列关于小王维权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
  • A.小王必须先向该企业劳动争议涮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B.小王必须先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 C.小王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D.小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清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调解并非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但是劳动仲裁却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