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 | 居间商 | 行纪商 |
| 固定地从事他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或自己的名义(隐名代理)促成交易或缔结交易 | 不以他人或自己的名义为他人缔结契约,仅是通过居间人的服务使委托人和第三人建立有效的合同关系,包括向委托人提供缔约的机会和缔约的媒介服务 | 行纪商以自己的名义履行其行为,不仅仅是契约中的当事人,而且与交易活动结果密切相连,行纪商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第三人与委托人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
| 代理人是独立的商事经营者,不依赖于被代理人而存在 | 是一种完全的商人,他的活动是自由的、独立的,不像商辅助人那样受到雇佣契约的约束 | 行纪商必须从事职业性的行纪经营,必须以行纪交易的缔结为其正常的经营业务,行纪商的身份与职业经营密切相连 |
| 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 居间商对其所从事的商事促成活动以及这种活动所导致地结果不负有义务 | 行纪商不仅以委托人的费用为其办理行纪事务,而且行纪商与第三人的契约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可直接转让给委托人,由其承担交易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