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 2001年10月进行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金额350万元,其中含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费50万元),符合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条件。
(2) 2002年12月取得房屋租金收入200万元。
(3) 2003年,将账面净值600万元的机器设备,用于对外投资,经双方确认价值为 680万元。
(4) 2001年7月发生的应付账款20万元,至2003年底仍无法与债权人取得联系。
(5) 2004年除法定的五项费用外的其他福利类费用实际支出80.4万元,已知在税前列支的工资总额为360万元。
(提示: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0%,不考虑地方所得税)
要求:请指出上述业务中存在的税务问题,并分别计算该外商投资企业2001年至 2004年应补或退的所得税。
【正确答案】1.2001年应补或退的所得税:
2001年购置国产设备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2000年弥补亏损后为盈利80万元,但是00年为第一年享受免税,故这里的基数为0。同时注意,这里可抵免国产设备的基数不能包括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费50万元,故可抵免的新增所得税为:(350 -50)×40%=120(万元)
由于2001年为免税期,免抵额120万元延续下一年度免抵,2001年无退补税额。
2.2002年应补或退的所得税
2002年租金收入应补营业税=200×5%=10(万元)
应调增2002年应纳税所得额=200-10=190(万元)
2002年应补缴的所得税额=190×30%×50%=28.5(万元)
这里对于税务机关查补的税款,不能适用抵免优惠,故这里只能冲减其正常已申报的税款。
由于该企业2002年已申报纳税700×30%×50=105(万元),小于抵扣限额120万。故应退所得税105-28.5=76.5(万元)。
3.2003年应补或退的所得税:
2003年设备投资增值80万元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03年应补缴所得税=(80+20)×30%×50=15(万元),同时,上期尚有未抵扣完的15万,本期可以冲抵,故实际应补(退)税额为0。
4.2004年应补或退的所得税
该企业实际支付其他福利类费用超标准,应补缴所得税。
2004年应补缴所得税=(80.4-360×14%)×30%×50%=4.5(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