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县永兴乡村民刘杰购买了一辆“东风”牌货车从事个体运输。某日晚9时许,刘杰将车停放在该县城北门收费停车场,停车场管理员廖晓刚在刘杰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车位后,向刘杰收取了停车管理费,并出具了盖有停车场公章的收据。第二日6时,刘杰到停车场取车时发现汽车不见踪影。数日后,刘杰向该县法院起诉,要求停车场赔偿汽车与汽车上的物品损失。法院受理刘杰起诉二个月后,以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全县国营停车场汽车被盗案件为由裁定中止本案诉讼。 问:法院中止诉讼的裁定是否正确?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法院中止本案诉讼的裁定不正确。县公安局对全县国营停车场汽车被盗系列案件立案侦查与该案的诉讼没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该案的诉讼不以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为依据。因此,县法院不应中止该案诉讼。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