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第5.2.5条规定:
采用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在同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不宜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根,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
试验及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取值按附录C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