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关系的处理,哪些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民事诉讼与仲裁关系的处理
[解析] 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斥法院管辖的效力。《民诉意见》第14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故A项正确。
《民诉意见》第147条规定:“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一方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据此,人民法院对管辖权问题有权作出裁定;且赡养纠纷不属于可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可裁定自己有管辖权,B项正确。
《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故C项正确。
《仲裁法》第26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故当事人应该在首次开庭之前提出仲裁协议,D项中乙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时提出仲裁协议是有效的,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应当驳回起诉,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