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种营养保健品,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2月税务检查人员检查该公司2005年度纳税情况(企业2005年账已结),发现该公司2005年全年捐赠保健用品3000箱,单位成本1000元,因属研制的新产品,尚无同类市场售价,企业仅作如下
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3000000
贷:库存商品 3000000
经进一步调查了解,税务检查人员发现捐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生,并进行问卷调查,实属营销策略之举,该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已将3000000元(成本价)按“非公益性捐赠”项目作纳税调整处理,其他调整项目也按税法规定处理,汇算清缴后全年共纳企业所得税1650000元,2005年各月增值税无留抵税额,该企业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企业所得税税率33%。
要求:请从税务检查人员角度出发,对该公司捐赠业务账务处理是否正确作出判断,并依法计算企业应补(退)各税费,作相应调账处理。(注: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零。)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不正确。
(2)企业应补各税费:
①应补增值税=3000000×(1+10%)×17%=561000(元)
②应补城建税=561000×7%=39270(元)
③应补教育费附加=561000×3%=16830(元)
④应补所得税=(3000000×10%-56100)×33%=80487(元)
(3)相关调整分录: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97587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561000
——应交城建税 39270
——教育费附加 16830
——应交所得税 80487
②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561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61000
③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61000
——应交城建税 39270
——教育费附加 16830
——应交所得税 80487
贷:银行存款 697587
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97587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97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