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会团体与某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两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仝部债务。下列有关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______。
A、
该社会团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B、
该私立学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C、
该社会团体对合伙食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
该私立学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
该合伙食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后,各合伙人的责任消灭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1)选项AC: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某社会团体”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2)选项BD: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该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两个合伙人,“某私立学校”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应对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选项E: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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