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从古今中外思想家关于“法治”的论述中,可以遴选出法治的若干基本理念。
(1)法律至上。①在国家生活中法律应当有至上的效力和最高的尊严,国家机关的一切职权根源于法律,而且依法行使。②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和制约,其决定不得与立法机关的一般性决策相冲突,否则无效。③政党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政党的政策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④当国家领导人个人的意志与法律出现矛盾时,法律必须高于领导人个人意志,否则,就会出现法律和国家政策因为领导人个人意志或情绪的转变而
改变,出现人治政体下经常发生的领导人更替过程中的政局波动和政局危机。
(2)法律必须具有一般性,其含义是:①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一般性调整。②法律内容的一般性表述。③法律实施中的一般性适用。
(3)法律必须具有公开性。如果法律规则不为其统治下的民众所知悉,人们将对如何合理安排自己的事务感到无所适从。法律只有公开,有权机关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制裁。这既是民主的要求,也是法治的要求。
(4)法律不溯及既往。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①法律的预测作用表明人们根据法律作出自己的行为安排,可以取得最有效率的结果。而一旦法律溯及既往,人们信赖原先法律所做出的行为就可能因新法的施行重新受到裁判,这无疑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②法律溯及既往将会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③法律不溯及既往是人道主义的反映。
(5)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法律的规范作用在于指引人们的行为。要发挥这一作用,人们确信法律不会频繁变动、朝令夕改是一个必须的条件。如果法律摆幅过大,如果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没有严格缜密的程序,如果立法者草率立法、轻率废法,人们就无法明确地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人们的行为必然受盲目的、自发的力量和各种意想不到的偶然因素所支配,社会也就不可能不陷入混乱的泥沼。法律的稳定性不仅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6)法律必须清晰明了。体现在两个方面:①法律语言应做到准确无误、通俗易懂、简洁凝练。除此以外还应尽量做到庄重、严谨和规范等。②法律的内容要明晰确定,不能模棱两可。
(7)法律必须具有统一性。即法律体系中的法律规则不能自相矛盾。在一个国家中不同立法主体不同立法权限的划分应该法定统一,否则将会导致法律规则在适用中出现大量彼此相互冲突的情形。法律的统一性保障了案件裁判依据的确定,有利于法律权威的维护。
(8)法律普遍得到遵守。法律得到遵守是法治社会一个必不可少的普遍原则。如果遵守法律只是一部分人的义务,那么践踏法律就一定是另一部分人的特权。因此,不仅普通社会成员要遵守法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应以身示范。现代法治的精髓是官吏依法办事,接受法律的约束。
(9)审判独立。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法院的审判权独立,即审判权只能由法院专门行使,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无权裁判罪与非罪、罪重罪轻等专属法院管辖的法律案件。审判独立还意味着,上级法院不得非法干预下级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新闻媒体也不得滥用社会舆论对尚未审理或裁判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否则也将会给审判独立带来很大的危害。其次是法官裁判案件的独立。
(10)诉讼应当易行。①以成文法形式所设定的权利还只是纸面上的权利。在这些法定权利向现实权利转变的过程中,权利主体间出现矛盾与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向法院诉求司法途径的救济往往是当事人最终所选择的主要解决方式。这个时候就要求法院的诉讼资源向所有社会成员开放。②诉讼应该有效率。如果法院的诉讼程序过于冗长复杂或是法官的拖沓怠慢,当事人将可能由于物质、精神力量不济的原因,不得不放弃久拖不决的诉讼。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可能因此而功亏一篑,当事人的权利也就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