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1年10月15日,甲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匿名举报称:该市某汽车生产厂采取收现金不开发票的手段大肆偷逃国家税款。经过账内检查、账外调查,查实该厂偷税15万元,占其应纳税额的10%,经过审理之后,于12月2日向该厂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追缴该厂所偷税款15万元,加收滞纳金25000元,并处罚款50000元。该厂对稽查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稽查局的处罚决定。该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稽查局在进行税务行政处罚时违反了法定程序,遂判决稽查局败诉。
多选题
下列有关本案税务行政处罚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稽查局在进行税务行政处罚时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31条和第42条关于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的有关规定。正确的处罚程序是:向该厂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若该厂在3日之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则在举行听证之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若该厂逾期不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则直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笔录不是税务机关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唯一根据。所以选项B、D、E错误。
多选题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对该厂违法行为的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C、E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涉税犯罪的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二是缴纳滞纳金;三是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这三个条件紧密结合、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初犯才可以免责。只要纳税人接到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或者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就意味着初犯免责的要件并不具备,税务机关就应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并由此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而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即使纳税人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也不能带来初犯免责的法律结果,因为纳税人已经不可逆转地充分了逃税犯罪的构成要件,其补缴应纳税款等行为只能作为量刑情节考虑。选项A没有考虑到初犯补税免罪的情况,所以选项A错误。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所以选项B错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有情节严重的要求,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
关于该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案件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适用于经过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本案中,复议机关没有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以选项C错误。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证据材料,是人民法院有权主动调取的证据材料,选项D错误。
多选题
本案一审行政判决生效后,( )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提起行政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原审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