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立法法》第90条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合宪性审查的启动程序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①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②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要求的,即启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符合宪法或者法律的审查程序,而其他主体提起的审查建议,则不一定启动审查程序,而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视其“必要性”予以决定。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接受法规备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主动启动合宪性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