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
应由丙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
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C、
应由丁区法院管辖
D、
应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司法确认申请
E、
本案的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裁定,均具有既判力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司法确认程序。A、B两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D项说法错误。司法确认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一般应当由独任庭进行审判。
E项说法错误。调解协议本质上是私法上的和解,不具有既判力。
故本题选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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