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成部分 | 组成部分性质 | 组成部分情况说明 | 审计说明 | ||||||||||||||||||||||||||||||||||||||||||||||||
| 甲公司 | 因规模而重要 | 甲公司为集团设在甲地的销售分公司,资产总额与销售收入在X 公司的占比均为15%。 | (1) | ||||||||||||||||||||||||||||||||||||||||||||||||
| 乙公司 | 不重要 | 乙公司为X公司设在乙地的销售分公司,营业收入在X公司的占 比为9%,利润占比为20% | (2) | ||||||||||||||||||||||||||||||||||||||||||||||||
| 丙公司 | 不重要 | 丙公司负责集团采购与仓储业务。年末存货在X公司的占比为 5%,应付账款余额600万元 | (3) | ||||||||||||||||||||||||||||||||||||||||||||||||
| 丁公司 | 不重要 | 丁公司2015年初将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由10年延长到20年, 使2015年折旧额发生重大变动 | (4) | ||||||||||||||||||||||||||||||||||||||||||||||||
| …… | …… | …… | (5) | ||||||||||||||||||||||||||||||||||||||||||||||||
| 审计说明: (1)B注册会计师建议以资产为基准将甲公司识别为具有财务重大性的重要组成部分,A注册会计师认为确定组成部 分是否为财务重大性的判定基准应当与确定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基准一致,没有考虑B注册会计师的建议。 (2)B注册会计师建议以利润为衡量基准,将乙公司识别为具有财务重大性的重要组成部分,A注册会计师认为对同 一集团的所有组成部分应采用同一个衡量基准,没有考虑B注册会计师的建议。 (3)丙公司应付账款账龄超过信用期,供应商拟委托律师进入诉讼程序。B注册会计师建议考虑该情况是否存在使 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A注册会计师认为没有必要考虑。 (4)丁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对X公司实现当年利润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B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项变更可能存 在使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A注册会计师认为丁公司营业收入在X公司占比不高,拒绝将其识别 为重要组成部分。 (5)A注册会计师拟将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使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的组成部分,以及集团 公司2015年度新收购的组成部分识别为本年度可能存在使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 |||||||||||||||||||||||||||||||||||||||||||||||||||
重要的组成部分与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重要的部分又可分为具有财务重大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可能存在使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重要的组成部分与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重要的部分又可分为具有财务重大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可能存在使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