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公司2005年初盈余公积金余额为700万元,无未分配利润,其2005~2012年有关经营状况如下:(1)2005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006年净亏损2 500万元;(3)2007~2012年分别实现利润为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假设该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4)201 3年5月A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2012年底前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要求:①编制A公司2005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②编制A公司2006年结转当年亏损的会计分录;③编制A公司2012年结转净利润的会计分录;④编制A公司2012年底累计未弥补亏损,并编制A公司2013年5月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①2005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额=500×10%=50(万元)。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00 000 贷:盈余公积 500 000 ②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5 000 000 贷:本年利润 25 000 000 ③2012年净利润=400×(1—25%)=300(万元) 借:本年利润 3000 000 贷: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 3 000 000 ④未弥补亏损=2500-450-(75+150+150+375+225+300)×(1-10%)=902.5(万元) 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金额=(100+200+200+500+300+400)×(1-25%)×10%=127.5(万元)。 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会计分录: 借:盈余公积 1 275 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1275 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