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需进口的,应取得 ( )
《进口许可证》
《医药产品注册证》
《海关通关单》
《进口药品注册证》
进口药品,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注册。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医药产品注册证》后,方可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