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母马出质给乙,随同母马转移给乙的还有马鞍和马鞭。在质权存续期间,母马生下小马驹,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欲行使质权。二人就行使质权的范围等问题发生纠纷。

问题:小马驹的所有权属于谁?为什么?

【正确答案】

小马驹的所有权属于甲。孳息的所有权属于原物的所有人。马驹是马所生的天然孳息,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孳息的所有权应该归原物的所有人。《民法典》第630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该条文只是买卖合同中的特殊规定,不适用于质押合同。本案中,甲虽然将母马出质于乙,但是甲仍然是该母马的所有权人,所以小马驹属于甲所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