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承运货物到港后,通知收货人乙公司提货。乙公司称正本提单尚未寄至银行,愿意出具保函以提取货物。其保函中称“乙公司愿意承担甲公司因放货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甲公司接受了保函,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后单据寄至银行,但乙公司并未去银行付款赎单,导致银行遭受损失。关于该案,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实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 A.银行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B.银行可以要求乙公司和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C.因为有保函的存在,故甲公司可以对抗银行的请求
  • D.该案应由乙公司独自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银行是正本提单持有人,它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责任。因此A项正确。依据《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B项正确,D项错误。恶意的保函无效,善意的保函有效,并且即使是有效的保函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