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营业现金流量=税后经营净利润+折旧=500×(1-25%)+540=915(万元)
NPV(4)=每年营业现金流量现值+残值现值+清理净损失减税现值-原始投资=915×(P/A,10%,4)+300×(P/F,10%,4)+540×25%×(P/F,10%,4)-3000=915×3.1699+300×0.683+135×0.683-3000=197.56(万元)
NPV(3)=每年营业现金流量现值+残值现值+清理净损失减税现值-原始投资=915×(P/A,10%,3)+300×(P/F,10%,3)+540×2×25%×(P/F,10%,3)-3000=915×2.4869+300×0.7513+540×2×0.25×0.7513-3000=-296.25(万元)
他们的争论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现金流入持续时间达到3.6年方案即为可行。
本题主要考查如何运用净现值来进行项目的评价。注意以下几点:
(1)项目的最短使用寿命,即项目的净现值为零时的使用寿命。由于题中告知使用年限与净现值呈线性关系,所以,只需测试净现值大于零和净现值小于零两组数据,即可用内插法求解。由于题中告知的条件中,4年为讨论的最短使用年限,所以,首先按4年来测试。
(2)由于年限越长,未来的现金流入量越大,所以计算出的净现值就越大,即年限与净现值呈同向变化。既然NPV(4)测试的结果是大于零,那么要想测试出NPV=0的年限,即降低净现值就意味着需要降低测试年限,因此,下一步用3年来测试。
(3)折旧引起的现金流量问题:如果不考虑所得税影响,折旧既不是流入,也不是流出。但如果考虑所得税影响,则折旧可以抵减所得税,因此,折旧抵减的所得税应视同为一种流入。另外,此时的折旧是指税法规定的折旧,而不是会计折旧。
(4)残值引起的现金流量:首先应将最终的残值全部作为现金流入,然后将最终残值与税法残值作比较,如果最终残值高于税法残值,则需补交所得税,应作为流出。否则,如果最终残值低于税法残值,则可以抵减所得税,即减少现金流出,应视为现金流入。
(5)在项目预计使用期满时,除了考虑残值引起的现金流量外,实际上终结点时还应考虑折旧是否提足,即累计折旧和预计残值合计数能否正好补偿原值,否则,清理会产生净收益或净损失引起所得税的变化,即引起现金流量的变化。如本题第4年清理的话,由于少提1年的折旧(税法规定应为5年)540万元,则清理时产生了540万元的净损失,相应抵减所得税540×25%应作为流入;第3年清理的话,由于少提2年的折旧(税法规定应为5年)2×540万元,则清理时产生了2×540万元的净损失,相应抵减所得税2×540×25%应作为流入。因此,在正常情况下遇到类似问题,在终结阶段的现金流量中除了考虑残值是否全部收回外,还要考虑折旧是否提足,两方面引起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残值也可能引起净收益)抵减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