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表为经税务机关审定的某国有工业企业2010年到2016年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假设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亏损弥补规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则该企业2010年至2016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共计为______万元。
单位:万元
年度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弥补亏损以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100 10 -20 30 20 30 6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关于2010年的亏损,要用2011至2015年的所得弥补,尽管其间2012年亏损,也要占用5年抵亏期的一个抵扣年度,且先亏先补,2012年的亏损需在2010年的亏损问题解决之后才能考虑。2015年以后,2010年的亏损未弥补完但已到5年抵亏期满,还有10万元亏损不得在201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弥补;2012年的亏损用2013年至2017年的所得弥补,由于2013年至2015年之间的所得,已被用于弥补2010年的亏损,2012年的亏损只能用2016年的所得弥补,在弥补2012年亏损后,2016年还有所得60-20=40(万元),要计算纳税,应纳企业所得税=40×25%=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