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建设工期,在施工总进度计划中应重点控制:A、C、F、J、K。
根据第7个月末工程施工进度检查结果:
(1)E工作:
①拖后2个月。
②影响H、I、J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或ES)1个月。
理由:E工作的自由时差为1个月,拖后工期2个月影响紧后工作最早开始时间1个月。
③影响总工期(或:TC)1个月。
理由:E工作的总时差为1个月,拖后2个月,影响工期2-1=1个月。
(2)C工作:
①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或无进度偏差)。
②不影响F、G的最早开始时间(或ES),因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
③不影响总工期,因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
(3)D工作:
①拖后1个月。
②影响G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或ES)1个月。
理由:D工作的自由时差为0。
③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D工作的总时差为2个月,拖后1个月未超出其总时差范围,不影响工期。
根据第12个月末进度检查结果,绘出进度前锋线如下图所示。
造价工程师不予批准。
理由:K工作设计变更图样于第13个月末完成,对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并未造成影响,故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