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1)将一批自产高档香水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该批高档香水无市场销售价格,生产成本8000元。(2)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下设一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该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一批成本价为50万元的高档化妆品移送至门市部,当月门市部对外销售了其中的60%,取得价税合计76.05万元。(3)进口一批香水精,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是20万元。该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的香水精的90%用于生产香水,当月该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生产的香水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已知该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的香水精和生产的香水均属于高档化妆品。(4)该企业将新研制的高档化妆品与普通护肤护发品组成化妆品礼盒,其中,高档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120元/套,普通护肤护发品的生产成本为70元/套。将100套化妆品礼盒赠送给某演出公司试用。已知:高档化妆品、普通化妆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香水精适用的关税税率是5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该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76.05÷(1+13%)×15%=10.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