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李某归还借款。李某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该借款已经归还。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对支付令异议的处理。
[解析] A、B选项中调解、辩论的目的均在于解决纠纷,只适用于诉讼程序,而督促程序作为非讼程序,并不解决纠纷,所以不适用调解、辩论,所以A、B表述错误。C表述正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D表述中支付令失效后,应当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但是申请人不同意的除外,而表述中的李某是被申请人,其不同意并不影响案件转为诉讼程序,表述错误。
法院收到债务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支付令失效后应当转为诉讼程序以解决纠纷,但是申请人不同意起诉的除外,这是因为转入诉讼程序后,申请人将作为原告,既然原告不同意起诉,当然不能转为诉讼程序。D选项作为干扰选项,李某作为被申请人,转入诉讼程序后作为案件的被告,被告不同意起诉并不影响案件转为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