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因乙不能偿还欠款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予以扣押,故不能提供证据。法官负责任地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此举使甲最终胜诉。从法理学角度看,对该案的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
A.本案的承办法官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有着正确的理解
B.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违背了法官中立原则
C.本案的承办法官对司法公正的认识有误,法律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D.本案的审理比较好地体现了通过审判保障公民权利的司法功能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为当代中国司法的要求和原则
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该案法官遵循了该规定,体现了该原则。A项正确。司法中立原则在本案中表现为法官不得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应当保持中立,本案法官查明事实,作出判决,末违反该原则。B项错误。本案的法官对司法公正认识无误,体现了法律职业素养。C项错误。本案的审理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实现了司法公正。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