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程合同工期为37天,合同价为360万元,采用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单价合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项目单价均采用承包商的报价,规费为人材机费用和管理费与利润之和的3.3%,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的3.4%。业主草拟的部分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上时,可以调整综合单价。调整方法是:由监理工程师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业主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格。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按比例调整,专业工程措施费不予调整。
(3)材料实际购买价格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材料暂估价相比,变化幅度不超过5%时价格不予调整,超过5%时可以按实际价格调整。
(4)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极其恶劣的不利自然条件,工期可以顺延,损失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商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问答题
1. 该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工作有哪些?工作H的总时差为几天?
【正确答案】关键工作有A、E、G,工作H的总时差为1天。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 指出业主草拟的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简要说明如何修改。
【正确答案】第1款中,仅约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上时调整综合单价不妥,还应增加:如果影响措施项目,应调整相应的措施项目费。
第1款中,由监理工程师提出新的综合单价不妥,应由承包商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相应的措施项目费。
第2款中,专业工程措施赍不予调整不妥。原措施费中已有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的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第3款中,暂估的材料价在实际购买时价格的变化幅度不超过5%时,价格不予调整不妥,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的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
第4款中,损失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不妥,应由合同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费用。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 对于事件1,经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工作D全部工程量按综合单价430元/m3结算,承包商可增加的工程价款是多少?可增加的工期是多少?
【正确答案】承包商可增加的工程价款=(4800×430-4000×450+2500)×(1+3.3%)×(1+3.4%)=284654.51(元)。
承包商可增加的工期为0天,因为工作D增加的工程量为800m3,使作业时间延长2天,但工作D为非关键工作,且未超过该工作的总时差。
【答案解析】
问答题
4. 针对事件2,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为什么?若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正确答案】承包商不可以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因设备由承包商采购,设备缺少配件不能按计划安装不是业主的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5. 针对事件3,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为什么?若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正确答案】承包商可以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石材由业主购买,供料不及时而导致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应由业主承担。
可索赔工期:5-1=4(天)。
可索赔费用:(8000+3000)×(1+3.3%)×(1+3.4%)=11749.34(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