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油田地质储量为5700×104t,开发到某年已累积采油268×104t,在以后的第二年产量为60×104t,到以后的第三年采油量为85.5×104t。
试计算:
(1)以后第三年的采出程度;
(2)以后第三年的采油速度;
(3)如果第四年按2.2%采油速度生产,到年底年产油量多少;
(4)截止到第四年该油田累积采油量是多少;
(5)截至第四年的采出程度。
【正确答案】(1)第三年采出程度:

(2)第三年采油速度:

(3)第四年年采油量:
年采油量:
地质储量×υ采油
=5700×104×2.2%
=125.4×104(t)
(4)累积采油量:
累积采油量=截至某年累积采油量+以后各年年采油量
=(268+60+85.5+125.4)×104
=538.9×104(t)
(5)截至第四年的采出程度: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