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先予执行的条件和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了先予执行的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B选项中的被申请人不具有履行能力,法院驳回申请是合法的。D选项不符合先予执行的规定,如果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而当事人未提供,则法院应当驳回申请,不能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了先予执行的范围:“(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A选项追索医疗费用,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民诉法意见》第107条对《民事诉讼法》第97条第3项作出具体解释:“民事诉讼法第97条第 (三)项规定的紧急情况,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根据以上规定,C选项不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