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取得一张北京大同有限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支付行)是上诲虹口区工商银行。甲到青岛出差时不慎将该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然无人申请权利,该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关于本案的叙述,错误的有(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